。《工伤保险条例》第35条、36条、37条规定了一到十级享受的待遇,其中十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。这里的本人工资是实践中有争议的地方,《工伤保险条例》第64条第2款规定,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。
(7)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:这两项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可以称为三个一次性。这两项的适用前提是劳动、聘用合同期满终止,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、聘用合同的,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,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。目前,这两项补助金没有国家统一标准,由各省份自行确定标准执行。以山东为例,十级伤残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为4个月社平工资,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8个月社平工资。
三、工伤十级案例
案情:山东的王师傅,因在工地干活过程中受伤导致右手受伤,由工友送至医院,X片显示:右手食指远端骨皮质不连续,断端错位;右手中指近节指骨骨折,断端对位可。于是住院做了右手食指的内固定手术,好转后出院。单位给予申请认定工伤后,经过劳动能力鉴定为十级伤残。王师傅月工资6000元。
工伤待遇:医疗费19000元、停工留薪期工资18000元、护理费6000元、住院伙食补助费700元、一次性伤残补助金42000元、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49936元、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24968元。合计160604元。
以上内容对工伤中的十级伤残赔偿项目进行了详细的解释,并给出了具体的案例。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,请随时向我提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