,这些产业主要包括数字产品制造业、数字产品服务业、数字技术应用业和数字要素驱动业等四大类别。
从产业分类来看,截至11月底,我国数字技术应用业企业数量达到216.69万家,数字要素驱动业企业数量达到196.25万家,数字产品服务业企业数量为23.63万家,数字产品制造业企业数量为20.82万家,与2023年底相比,分别增长了17.60%、19.64%、16.70%和8.92%。
从区域分布来看,广东、浙江、山东三省在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数量上位列全国前三,分别为75.35万家、44.04万家和40.03万家,占全国总量比重分别为16.47%、9.62%和8.75%,与2023年底相比,分别增长了16.68%、21.31%和14.69%。
(人民日报客户端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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