女子卖未检疫羊肉赚180元被罚10万,辩称做好事引争议

和《江苏省市场监管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定》的规定,综合全案事实减轻或免除处罚。

据了解,食品安全法规定“未按规定进行检疫的肉类,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,并处10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款”。记者查阅《江苏省市场监管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定》相关条款,其中第八条规定: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,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,不予行政处罚。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,可以不予行政处罚。第十条规定了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五款情节,包括: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调查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的;违法行为轻微,社会危害性较小的;在共同违法行为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;当事人因残疾或者重大疾病等原因生活确有困难的;其他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。

当天的庭审,法庭给双方较为充足的时间发表各自观点,但没有对该案作出判决。


来源:法治日报

编辑:小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