检察机关追赃堵漏,助药企挽回1888万余元损失重获新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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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图片】湖北省黄石市某药业公司内部景象,员工正在忙碌地工作,背景中可以看到一些现代化的生产设备和储存区域。
【图片】检察官正在与企业负责人交谈,双方面容严肃,显然正在讨论重要事务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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药企“内鬼”现形记

2024年5月9日,湖北省黄石市黄石港区检察院的检察官们走进了某药业公司,他们的目的不仅是了解企业的法治需求,更是为了揭开这家全国领先的天然中草药及贴膏药研发、生产基地内部的一段不为人知的秘密。

1997年,这家曾经的卫生材料厂改制为黄石某药业公司。20余年间,它凭借创新与拼搏,成长为一个融合药品研发、生产、销售为一体的创新型高新技术企业。然而,就是这样一家看似蒸蒸日上的企业,却暗藏“内鬼”。

公司质量部副总经理和财务部副总经理长期与供货商勾结,层层加价,累计侵占公司资产高达1500余万元,造成税费、劳务管理费等损失300余万元。这背后的真相是如何被揭开的?

入不敷出,暗查发现“内鬼”

2020年,公司法定代表人林某甲的儿子林某乙留学回国,加入企业经营管理。在审查日常事务时,他发现公司业务虽不断扩大,但财务状况却入不敷出,企业经营陷入困境。经过调查,林某乙发现公司采购的中药材价格普遍高于市场价格,这引起了他的怀疑。

经过进一步的核实,林某乙发现,质量部副总经理王某和财务部副总经理林某丙在采购中草药时,联合供货商暗中加价,侵吞公司资金。2023年2月,林某甲前往公安机关报案。

内外勾结,层层加价鲸吞公司资产

公安机关受理案件后,黄石市黄石港区检察院依法介入引导侦查。随着调查的深入,案情逐渐浮出水面。

2003年起,林某甲安排有中药学专业背景的王某负责把控中药材质量,有财务工作经验的林某丙负责采购业务的财务审核。然而,这二人却与供货商勾结,通过虚报价格的方式,侵吞公司资产。

近20年来,公司的中药材采购业务几乎被王某和林某丙所操控,林某甲并未进行实质性审核。而供货商则通过挂靠开票资质的公司,开具增值税发票给药业公司,资金结算后,再将加价部分转给王某和林某丙控制的银行账户。

直击要害审查,精准指控犯罪

该案涉及时间长、金额大、资金往来明细复杂,如何准确认定犯罪时间、犯罪数额,如何区分4人之间是否为共同犯罪,都是本案的关键。

黄石港区检察院督促公安机关加大追捕力度,及时将王某、何某甲提请批准逮捕。4人归案后,检察官通过讯问明确各自在采购流程中的不同环节,发现王某和林某丙分别联合供货商加价,不应认定为共同犯罪。在犯罪时间上,最终认定王某和林某丙自2003年负责采购业务以来,便分别伙同供货商侵吞公司资产。

围绕犯罪金额认定的疑点,检察官引导公安机关和审计机构进行全面细致的审计。经审计,2006年至2021年间,林某丙、王某通过何某甲、何某乙虚报中药材价格总额为1500余万元,造成的税费及劳务管理费等共计1888万余元。

2024年7月12日,黄石港区检察院以职务侵占罪对王某、林某丙、何某甲、何某乙4人提起公诉。

追赃挽损,问诊补漏助发展

检察官们在查明事实、精准指控犯罪的同时,积极推进追赃挽损工作。最终,4名犯罪嫌疑人退回违法所得612万元,检察机关追回货款731万元。

在办案过程中,检察官发现该药业公司存在管理漏洞和风险防控意识不足等问题。为此,他们前往企业与企业负责人沟通座谈,提出改进意见,并为重点岗位员工开展法律宣讲。黄石港区检察院还向药业公司制发检察建议,帮助企业完善管理。

“2024年前三季度销售额较去年同期上升680万元,新的厂房也正在扩建。”公司负责人对检察官说。整改后,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审批流程,并通过数字管理平台实现业务可追溯,有效杜绝了内部职务侵占行为的再次发生。

黄石港区检察院通过梳理已办理案件,总结企业内部腐败常见手法,深入剖析风险点,以检察建议、送法入企等方式助推企业完善内部反腐机制,提高企业治理能力。并通过典型案例教育警示作用,帮助企业防范风险,为企业“治未病”、谋发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