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句容市各售楼处醒目位置张贴了住建局的“风险提示”公告,旨在防止开发商挪用购房者的房款,确保资金用于楼盘建设及小区配套设施建设。这份“风险提示”主要涵盖三点内容。
首先,购房者需提高风险防范意识,确保意向购买的商品房所在的楼栋已取得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》。若无此证,可能涉及前期土地使用权不合法、不符合规划或审批手续不齐全等问题,即使工程完工也无法正常验收,房管局也不会为购房者办理房屋产权登记。同时,没有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》是无法办理网签和银行贷款的。
其次,交款时,购房款应直接打入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》上载明的监管账户。按照规定,承购人的首付款、银行贷款都必须进入监管账户。监管资金额度为预售商品房建设费用(含建安成本和配套设施建设费用)加上不可预见性支出总和。只有当监管账户中的商品房预售款余额超出应监管资金额度部分时,开发企业方可自行使用。
此外,购房者需警惕开发商可能存在的欺诈行为。有些开发商会要求购房者在自己的POS机上刷卡,然后协助业主将房款转入监管账户,这其中会有一段时间差。因此,业主在交款时应坚持将房款直接打入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》上写明的监管账户。
最后,购房者应登录镇江房地产信息网查询意向购买房屋的销售状态。蓝色表示待售,棕色或橙色代表房子已网签。如果楼栋状态为不可售,可能存在被开发商抵押的情况。在房企办理解压之前,是无法网签购房合同,更无法办理贷款。例如,某恒暴雷前推出的低价房,因被抵押给银行而无法网签。
请注意,以上信息仅供参考,具体购房风险请咨询专业人士或相关机构。